本记录档案的维护方式

方法说明

本网站的每个条目都标有状态,每种状态都有最低证据标准,未达到该标准的内容本网站不予发布。本页说明这些标准、我们使用的类别,以及我们在来源、传闻、公正、受到伤害的人、翻译和提交材料方面的规则。

状态与证据

一项说法的当前状态是其状态历史中的最后一条。如果某个条目的历史达不到其状态所要求的证据门槛,网站将无法构建。

已确证

法院或 ISKCON 自身机构作出的认定,或当事人本人的承认。

已定罪
含义刑事法院判定当事人有罪。
所需证据法院记录或已公布的判决。
被判负有责任
含义民事法院判定当事人或机构负有法律责任。
所需证据法院记录或已公布的判决。
本人承认
含义当事人已亲口承认相关行为。
所需证据包含承认内容本身的来源:声明、访谈、信件或录音。
ISKCON 调查结论
含义ISKCON 的某个机构(如儿童保护办公室或管理委员会)在其自身程序结束后作出了不利于当事人的裁决。
所需证据裁决或决议,以文件或所引来源的形式呈现。

已交由警方或法院处理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事项。

已被起诉
含义警方或检察官已正式起诉当事人。起诉并不等于认定有罪。
所需证据法院记录、警方声明,或关于起诉的新闻报道。
调查中
含义警方或其他机构已确认正在进行调查。这并不说明调查结果。
所需证据警方或官方声明,或关于此类声明的新闻报道。
已提起诉讼
含义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在作出裁决之前,诉状内容仍只是索赔人的指控。
所需证据法庭文件或法院记录。
已和解
含义民事诉讼以和解告终。如果和解未记录任何承认,条目会注明:“未承认法律责任”。
所需证据和解协议,或关于和解的新闻报道。

指控

已公开发表但未经检验的指控。

有文件记录的指控
含义至少有两个独立来源报道的指控,或由新闻机构或已出版书籍报道的指控。
所需证据两个或以上独立来源,或至少一篇新闻报道或一本书。
见诸报道的指控
含义至少公开发表过一次的指控。
所需证据至少一个已发表的来源。

未经证实

没有任何已发表来源而流传的说法。仅显示在单独的折叠栏目中。

传闻
含义在没有任何已发表来源的情况下被反复传述的说法。它不是认定,可能并不属实。
所需证据无来源。条目必须注明该传闻在何处流传、自何时起流传。

结果对其有利

对被指控者有利的结果。这些结果保留在记录中:删除它们会显得像是在隐瞒。

无罪释放
含义刑事法院判定当事人无罪。
所需证据法院记录或判决。
已驳回
含义法院或其他机构驳回了相关起诉或诉讼请求。
所需证据显示驳回的记录。
经 ISKCON 认定无过错
含义ISKCON 的某个机构审查了此事,认定没有需要追究的问题。
所需证据裁决或决议。
已撤回
含义提出指控的人已撤回指控。
所需证据显示撤回的来源。

当某人或某机构有多个条目时,页首和名录卡片显示目前最严重的状态,依次为:已确证、法律程序、指控、未经证实。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从不算作最严重的状态。

类别

每个条目至少有一个类别。每个类别要么属于刑事(在大多数国家构成犯罪的行为),要么属于操守(严重违反 ISKCON 自身标准、或侵害领导者所照管之人的不当行为)。页面会分别计数:“3 项刑事指控,2 项操守违规”。

刑事

  • 儿童性侵
  • 儿童身体虐待
  • 强奸 / 性侵犯
  • 家庭暴力
  • 人身攻击
  • 谋杀 / 共谋杀人
  • 威胁 / 恐吓
  • 欺诈 / 侵占
  • 挪用捐款或寺庙资金
  • 非法出售或转让寺庙财产
  • 税务犯罪
  • 洗钱
  • 毒品犯罪
  • 武器犯罪
  • 强迫劳动 / 人口贩运
  • 妨碍司法

操守

  • 与弟子的性不当行为
  • 违背桑雅誓愿
  • 精神 / 心理虐待
  • 胁迫性控制
  • 剥削弟子(劳力或钱财)
  • 财务管理不善
  • 掩盖 / 包庇
  • 报复受害者或举报人
  • 机构失职
  • 违反领导标准(未具体说明)

类别描述的是被指控的内容,而非已证实的内容。请务必结合状态一起阅读。

来源

档案页上的每一项事实陈述都对应一个编号来源。如果来源在网上,我们会链接原文,并在文件库中保存我们自己的副本,这样即使原文被删除,记录也能保留。

我们优先采用原始记录(判决、法庭文件、警方声明、儿童保护办公室裁决、GBC 决议),而非关于这些记录的报道。凡是我们发布的文件本身,都以其 SHA-256 哈希值存储;图片的元数据已被清除,涂黑处理直接烧录在页面上,因此不会残留任何隐藏文字。

只有当两个来源互不转述时,才算作独立来源。基于同一份新闻稿的多篇文章算作一个来源。

来源类型

  • court 法院记录
  • judgment 判决
  • court-filing 法庭文件
  • settlement 和解协议
  • cpo-ruling 儿童保护办公室裁决
  • gbc-resolution GBC 决议
  • police 警方声明
  • official-statement 官方声明
  • news 新闻报道
  • book 书籍
  • testimony 证词
  • video 视频
  • forum 论坛帖子
  • letter 信件
  • other 其他

传闻

有些说法流传多年,却没有人愿意为之具名。把它们略去对谁都没有帮助:读者照样会听到这些说法,却看不出其背后的依据多么薄弱。因此,我们记录其中流传最久的那些,并将其隔离显示。

传闻只出现在档案页末尾的单独栏目中:默认折叠、以灰色显示,并冠以固定标题“未经证实的传闻——没有任何来源证实”。每条传闻都必须注明其在何处流传、自何时起流传。传闻从不计入某人最严重的状态。

一旦传闻有了已发表的来源,它就成为见诸报道的指控。被证明为虚假的传闻会被删除,删除情况记录在更正记录中。

对被点名者的公正

如果被指控者已公开作出回应,该回应会与条目一并显示。本网站点名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回应权表格发送回复;回复将送交编辑部,并与记录一并发布或以摘要形式发布。

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(无罪释放、驳回、认定无过错和撤回)会以平实的措辞保留在记录中,例如“2004年无罪释放”。

状态总是明确显示,从不暗示。我们不使用“曝光”或“性掠夺者”之类的字眼;行文语气与法庭记录相同。

受到伤害的人

任何人都不会以受害者身份被点名,除非此人已经去世且其案件属于公开记录,或此人已公开表明身份:作为具名原告、在访谈中或在本人的文字中。在儿童时期遭受虐待的人,除非其成年后选择公开具名,否则绝不会被点名。

其他人只会以匿名证词的形式出现,或列于“受影响者”之下:使用已在已发表来源中出现过的姓名首字母,或使用诸如“一名古鲁库拉学生,1980年代”之类的描述。在那里绝不接受全名。

称某人受到的伤害或其死亡与某个人有关,这本身就是一种说法,因此这种关联有其自身的状态和证据门槛。

对自杀死亡的描述遵循安全报道准则:不提及方式或地点,不使用耸动的措辞,也不使用单一原因的表述。每个此类条目都附有危机支持的链接。

翻译

英文是本记录档案的源文本。其他各语言版本均据此完整翻译,包括摘要、指控、案件描述、证词、状态名称和类别;某种语言只有在翻译完成后才会发布。来源标题和文件本身按原始发表形式显示。

引自英文来源的引文均已翻译;所引来源保留原文的确切措辞。更正会同时在英文记录和每个语言版本中进行。

姓名以其所有已知拼写(包括各种文字)编入索引,因此搜索其中任何一种拼写都能找到同一条记录。

提交材料的使用方式

幸存者、证人以及任何持有文件的人,都可以通过加密表格发送陈述、新案件或材料。文字和文件在您的设备上加密,只有编辑部能够阅读。请参阅隐私。

向我们发送陈述,意味着我们可能会发布它。发布方式由您选择:不署名(默认)、使用您的姓名首字母,或使用您的姓名。任何发布都不会超出您所给予的同意范围。

根据提交材料起草的新条目,最高只能从“见诸报道的指控”开始;任何更高的状态都需要上文所述的来源。如果编辑部掌握关于同一事项的未发表陈述,记录中会注明:“另有 4 人的陈述由编辑部掌握”。

每份提交材料都会获得一个回执码。保存它是可选的:凭此码,您可以日后为同一份提交材料补充内容;您也随时可以作为新的提交发送更多材料。提交材料一经发送,便不能撤回或修改,以确保据此发布的内容保留在记录中。

更正

对档案页的每一项实质性修改都会注明日期并记录在案。如果您发现错误,请告诉我们;更正会在公开的更正记录中发布。